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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讲政治?


(资料图片)

如何把能动司法贯穿民事审判全过程?

民事审判如何促进纠纷基层实质性化解?

民事审判如何推动法院内部诉源治理?

如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审判铁军?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民事庭庭长的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提升适法统一和审判管理水平,推动上海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上海法院专门举办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作开班动员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以“坚持政治引领 确保民事审判工作正确方向”为主题,围绕什么是讲政治、为什么要讲政治和如何做到讲政治三个方面进行授课。培训期间,组织召开“如何在民事审判中‘讲政治’”主题研讨会。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民事庭庭长方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缪为军分别围绕“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基层实质性化解”“延伸审判职能强化诉源治理”分享理解和体会。

方 敏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要在能动司法上体现讲政治的要求,要立足审判职能,主动顺势而为,积极回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深挖潜力、汇聚合力和广借外力,努力促成矛盾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和实质性解决,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要通过深挖潜力,在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上求实效。充分协调办案人员力量,挖掘办案潜力,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升司法能力,实行类案专审制度,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要汇聚合力,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上求实效。主动接受监督,打出基层治理工作品牌。强化立审流程衔接,细化案件繁简分流识别标准。重视督查信访维稳工作,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整治,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要广借外力,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上求实效。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对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支持。借用专业调解组织力量,确定纠纷矛盾先行调解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委派(委托)调解、法官联系指导等制度机制。注重法宣以案释法、精品案例培育,不断加强释法宣传,强化精品案例成果运用,实现精品案例价值最大化。

缪为军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只有讲政治才能做到“顾大局”,只有不断提升法官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才能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工作。

要通过高质高效的案件审判,降低内部案件衍生率,防止程序空转,促进“案结事了”。静安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纳入全院整体和长远工作中谋篇布局,在涉老审判工作中首创性引入“立审执全流程观护”理念,着力构建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1+3+X”司法护老工作体系,致力于更大程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涉老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把工作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基层治理。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庭通过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积极打造能有效减少纠纷产生、助力园区发展的多元解纷平台,在项目建设、商业交易、劳务关系等多方面促进企业的合法合规发展,擦亮园区经济、楼宇经济的“金名片”。

在研讨环节,全市法院民事庭庭长围绕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周 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只有讲政治才能“明法理”。最好的自由裁量结果,应该是最好的法律效果和最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

要严格依法裁判,准确适用法律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裁判,通常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并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也能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要深挖立法精神,只有综合考量立法背景、社会伦理、人情常理、公共政策的裁判结果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要提高政治判断力,兼顾利益平衡,准确分析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运用价值位阶、利益衡量、比例原则等方法,在个案裁判中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兼顾,寻求两者最大化保护的契合点。要提升法律论证能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融入释法说理,通过文义、体系、历史、目的解释等方法,克服法律自身的滞后性与抽象性缺陷,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宇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人民法院是讲政治的审判机关,亦是讲法治的政治机关。坚持政治引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为努力方向,必须落实到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要把握大局、对党忠诚,坚定政治判断力,在民事审判中把握政策要领和民之所需,自觉运用政治眼光、法治思维、系统观念解决司法实践问题。要夯实思想、学深悟透,提高政治领悟力,防于小、察于微、作于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知责更要尽责。要聚焦民生、破解难题,锤炼政治执行力,既要理论联系实际,也要审判联系群众,不仅敲得下锤子,断得了案子,还要沉得住性子,放得下身子,能办案还要巧办案,方能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韩春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副庭长

在民事审判中讲好政治,要不断增强三种“能力”。

增强趋势的发现力,做实干型的奋斗者。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及时回应公众期待,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提升难题的破解力,做有担当的裁判者。要找准化解难题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精神体现担当态度和是非原则。通过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责任、加强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发挥价值的引领力,做创造性的执行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家事纠纷、相邻关系、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一站式化解。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契约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郑 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民事审判工作要坚决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民事案件无小案,民事审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不论标的大小都关乎党的执政根基。

要坚持党的领导,以政治建设引领民事审判。要在工作理念上体现讲政治的要求,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善于用政治智慧和审判智慧,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要推进诉源治理,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民事审判工作各方面,切实发挥基层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要提升能力素养,打造过硬民事审判队伍。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民事法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做到接地气、通民心。

陈 晋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讲政治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司法为民。

要紧扣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司法质效为本,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程序公正与案结事了、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的关系。要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以个案的裁判推动类案的解决,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和典型事例的培育和宣传,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别是对于涉及民生的案件开展深入调研,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蔡红兰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百姓无小事,民事审判庭审理的都是民生。

要坚持司法为民。对老百姓要深怀感情,俯下身子探求他们内心真实想法,尤其是对一些家事、传统的民事案件,绝对不能机械办案,避免出现程序空转。要坚持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不仅要利用诉前调解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员等机制,同时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各个街镇信息畅通。对于这些群体性纠纷,我们提早介入,做好法律指导,将纠纷化解在前端。要坚持服务大局。青浦正在加快推进枢纽门户建设,打造“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的青浦形象,民事审判要主动靠前服务,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形成“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定纷止争,为青浦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 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为期三天的培训收获很多,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就是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是进一步抓好“公正与效率”。

要坚持政治建设引领,确保民事审判工作正确方向。民事审判是人民安居乐业的“晴雨表”,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理念、依法办案、能动履职、司法为民、队伍建设、从严治警等各方面。要把“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自觉追求。要做到实质化解纠纷,防止程序空转,加强诉讼中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围绕争议焦点,正确行使诉权。要主动担当,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要更加积极主动为稳定就业、促进消费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利,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

余冬爱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庭庭长

余冬爱强调,讲政治绝不是“老调重弹”更非“形式主义”,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一定要牢固树立“讲政治,极端重要;不讲政治,极端危害”的理念。

余冬爱就全市法院民事条线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民事审判工作正确方向提出三点要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只有讲政治,才能做到明方向、顾大局、明法理、守规矩。要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去,以政治建设引领全市民事条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彰显责任担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能动司法贯穿民事审判全过程。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诉源治理上有新举措;优化制度供给,在多元解纷上有新成效;规范裁判尺度,在纠纷实质化解上有新作为;聚焦能力素养,在司法能力上有新提升。要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民事审判,讲好政治,才能真正讲好法理,兼顾情理,做到国法天理人情统一。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惩恶扬善功能,从小案件中办出大道理,推动社会大治理。

原标题:《如何把能动司法贯穿民事审判全过程?来看这场研讨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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