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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拒不履行 法院出手了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2年6月15日,孙某将西安市某住宅楼扣板吊顶工程发包给方某施工,双方约定工人费用为29740元。方某按照其要求组织工人施工,并于同年6月25日完工交付。工程完工后,孙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仍欠16740元,方某多次讨要未果,将孙某诉至灞桥区法院。灞桥区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由孙某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将该案款项16740元全部给付完毕的调解协议,但孙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王程将孙某传唤至法院,对其进行询问,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孙某当庭做出还款计划,并约定于8月31日前付清所有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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