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金力泰(300225.SZ)收深交所关注函。
相关公告显示,金力泰近期股价波动较大,其中于202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累计下跌24.42%,与创业板综指偏离31.16%;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累计上涨45.66%,与创业板综指偏离43.98%,并于9月3日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深交所对其上述表现表示关注,要求金力泰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2020年2月28日,金力泰在《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中披露,为顺应汽车制造业的轻量化及节能降耗的发展趋势,加强公司在汽车表面处理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金力泰拟与北京杜尔考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尔考特”)、自然人罗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杜”),上海金杜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金力泰拟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51%的股权。2020年8月21日,金力泰披露《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金杜37.00%股权转让予兴瑞华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控股”)。
要求金力泰补充说明上海金杜截至目前的出资情况,结合自对上海金杜出资以来所在行业供给需求及行业景气情况等所发生的变化、上海金杜各业务的经营状况等说明金力泰设立上海金杜后短期即拟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原因,该子公司的设立及股权转让是否经过谨慎论证、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是否有助于维护股东利益,该投资对金力泰的财务影响。
2.2020年6月12日,金力泰在互动易平台中回复投资者关于“上海金杜另一股东杜尔考特具有光刻机表面处理技术,并一直承担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电子”)光刻机表面处理的相关业务,请问后期上海微电子再有光刻机表面处理的业务订单,是由上海金杜做还是杜尔考特做”的提问时称,上海金杜未来将承接杜尔考特的业务。
7月13日,金力泰在互动易中回复称,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可用于光刻机设备零部件的表面处理及其他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的表面处理上。
8月3日,金力泰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请问超微弧氧化的表面处理技术能达到军用的隐形材料或者超材料要求吗”的提问时称,该技术理论上可应用在军用红外隐身材料上。
9月4日,金力泰在《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目前适用于轻质合金表面处理领域,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光刻胶清洗,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上海金杜尚未与上海微电子签署相关商业协议。
(1)要求金力泰补充说明上海金杜截至目前主要产品研发进展、产能、在手订单状况、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2)要求金力泰说明在互动易回复中称上海金杜未来将承接杜尔考特的业务的依据以及原计划承接上海微电子光刻机表面处理的相关业务后短期内又将上海金杜股权转让的原因;
(3)要求金力泰补充说明超微弧氧化的表面处理技术应用于军用红外隐身材料的具体作用、上海金杜是否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具有实质进展,如有,要求说明对金力泰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3.2020年6月11日,金力泰在《关于与上海沄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的公告》中披露,上海沄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沄柏资本”)将对金力泰进行产业赋能、向金力泰推荐并协助寻找优质并购标的、进行汽车、材料等领域的资源整合。6月16日,金力泰在互动易平台中回复称,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理论上可应用于铝合金车轮的表面处理工艺上。
要求金力泰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与沄柏资本战略合作的进展情况,金力泰是否实际开展将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应用于铝合金车轮的表面处理工艺的研发,上述合作对金力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的具体影响,是否对金力泰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2020年9月4日,金力泰在《异动公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中科世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世宇”)主营业务系相变微胶囊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金力泰与中科世宇正在对其专利技术展开研究,探讨其应用领域与方向,中科世宇对金力泰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此前,金力泰于2020年7月21日在互动易中回复称,中科世宇将借助金力泰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拓宽相变微胶囊的应用领域及空间。
金力泰补充说明中科世宇截至目前主要产品研发进展、产能、在手订单状况;并说明中科世宇借助金力泰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拓宽应用领域及空间的具体进展情况,并提示相关风险。
5.2019年11月13日,金力泰在《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宁夏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锦”)的独资股东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资产”)将其持有的100%的宁夏华锦股权转让予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禾实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7亿元,分四期支付。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刘少林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11月19日,上述股权转让过户完成,金力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未支付的情况,如是,是否对金力泰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金力泰保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6.要求金力泰核实前述关于上海金杜光刻机表面处理业务及技术、中科世宇相变微胶囊业务相关互动易回复与《异动公告》中披露内容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披露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形。
7.要求金力泰结合前述问题回复自查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金力泰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金力泰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的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金力泰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8.要求金力泰补充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近1个月买卖金力泰股票的情况,问询并核实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的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互动易回复影响股票交易、拉抬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9.要求金力泰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要求金力泰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9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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