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郑州某网红主动补缴662.44万元税款之后,又有头部网红遭到税务部门重拳打击。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经查,二人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国内多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对此,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一些网红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在业务形态、交易来往等方面搞创新、搞花样,试图逃过税务部门的眼睛。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个人都应当自觉诚实履行。这几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强烈关注,一方面是数字过于庞大,印证了人们对网红群体超高收入的想象,另一方面是出于对公正义的追求,赚这么多钱还偷税漏税,一些人的社会责任感何在?

年来,网红经济野蛮生长,相关从业者爆炸式增长,不少人借此叩开财富大门。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网红并没有树立起自觉纳税意识,其中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也有人有意识地利用税收征管漏洞。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矛头直指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这次杭州税务局排查发现仍然有网络主播自查自纠不到位,足以印证这一现象的普遍

具体来看,这两名网络主播所用手段是在多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原因是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最高35%税率。这跟“明星工作室”的玩法如出一辙。在稽查行动中,税务部门发现有人专门策划、实施和帮助两名网络主播,所指的就是行业内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链,凸显了补上相关漏洞的紧迫

联系到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表态“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以及来明星们纷纷选择注销工作室等,答案已不难明了:这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从范冰冰案到郑爽案,再到这起网红偷税案,相关部门以案立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给所有明星网红们上了一堂生动法治课,也有力释放出了国家加大对相关群体税收监管力度的信号。

同时,几起案件在技术层面也给广大网络主播提了个醒。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高收入者,头部网络主播们一边赚得盆满钵满,另一边却动起了歪心思,千方百计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最终被依法追责可谓咎由自取。这也给其他网络主播们提了个醒,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就必然付出代价。只有遵法纪、守底线,依法纳税才是正道。(王庆峰)

标签: 头部网红 税务部门 重拳打击 别再心存侥幸 偷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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