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一下停一下,头盔怎么没戴?今天电动车新规正式实施了你知道吗?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现在对你进行罚款50元。”7月1日下午,临海市交警大队大洋中队执勤交警在大洋中路开发大道路口拦停了一辆电动车,对未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了处罚教育。

为了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临海市交警大队决定从7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或无备案号牌上路等违法行为。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现场开具处罚单,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拆除的现场拆除。

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还将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车生产厂家、经销商每月开展检查,对存在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超标电动车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路面发现的近期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和经信部门。

整治首日,临海交警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查处电动车不戴头盔188例,违法载人35例,教育群众430余人。

“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是当前及今后的整治重点,下阶段,我们会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会出现反弹现象,同时也能为我们临海争创文明城市加把油助把力。”临海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作者 洪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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